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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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辫】戏子与军阀(上)

  -是军阀与他的角儿的故事-

  是秋,初寒。


  不见风动,倒是自然飘摇而下的银杏带着那一抹凋落的残色,勾的人心中不舍。


  阁外了动风云,阁内稳坐绣楼。

  

  隔着绰约的屏风,见一素手半翘了扇面,掩住面容,只余微挑的一双桃花眼,沾染着道不尽的不舍与挽留。

  

  终是走到这一步。


  最后一次的扮相,早已了然于心的步骤,张云雷却花了一天,珠钗、凤披、吊眉、却扇,然后鼓声起、板声至。


  张云雷啊,张云雷


  再最后看一眼这戏院吧,打明儿起后,这可就是别人的院子了。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一败涂地。

  

  这世道总是不顺人意,他留不住师弟也护不住家人,现如今连这一砖一瓦垒起的一方天地也留不住了。


  现如今,这一院子人为了一口生计跻身于这动荡之地,各方相争,上上下下他都开罪不起。


  在园子门口沉寂了良久,张云雷落了锁,转身离开,再没回头看过一眼。


  “这飘飘洒洒几十年战火的城,还是不太平啊”


  远处一说书人醒木一拍,且细听纷说,这大幕已至,唯有一句,不愿醒来。

  

  打发了园子众人后,张云雷打算回老家,总的还是熟悉之地,总会找份生计。


  行至城门口,却正赶上今日是那之前闹过园子的武役王虎当值,免不了又要一纷奚落


  张云雷的戏确实好,是个名动南北的角儿,但是他爱戏如痴,看不惯奉承,也从未讨好过权贵,更可以说,还得罪了不少。


  现如今虎落了平川,被王虎拦住自是要百般刁难。


  张云雷身侧的拳紧紧收起,心中已平息的怒火又一次苗头正盛,凭什么要他走,凭什么他要为别人的不公而付出代价。


  随着王虎的推搡,张云雷一时没站稳,摔在了地上被推倒在了地上,


  耳边充斥的是王虎嘲讽的笑声,眼前弥漫的是泥水在大褂上留下的一个又一个的泥点...


  他真的很想离开这里,就是离开这里。


  突然间,城墙角瘫坐着的那些士兵突然站的笔直,自动列队,城门大开,像是在迎接什么人。

  

  只见远处驶来一辆车,车灯大开,照的张云雷睁不开眼,拿袖子挡在了眼前。


  他突然觉得这辆车可能根本不会停,可能会直接撞过来,那这一切就可以结束了吧,他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再经受这些屈辱了。


  但车行至他面前的时候,停了。


  开门声响起,然后迈下了一双靴子,是军靴,张云雷见过,擦的锃亮,看起来很新。


  他知道他很爱干净的,又看了看自己身上沾上的泥水,想着还是离他远一点,可别蹭脏了他,这是张云雷想的第一件事。


  眼前的这双靴子越来越近,那人径直走向他然后停在了他的身前。


  杨九郎微微弯腰,伸出了手。


  他的手一如既往的好看,这是张云雷想的第二件事。


  杨九郎没有等到张云雷伸手,直接上前一步把他扶了起来。


  “师哥,我听你的话离开,可不是为了让你这么让人欺负的”


  张云雷依旧低垂着头没什么反应,但站在杨九郎身后的一众士兵的惊讶却都写在了脸上。


  原先在东北的时候,城内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杨九郎曾经学过戏,是有过师傅师哥的,也因着这个,别个人冷眼瞧着总觉得杨九郎不会是什么狠角儿。


  这可真是错了,他们少帅可最是耍狠的人,不动时因着这温润性子看起来面若绵羊,那便软弱可欺了吗。


  他是这座城的霸王,他只守护想守护的人,为此,也从不惜得罪天下人。


  王虎顿觉自己大限将至,果真下一秒,只见杨九郎一只手轻轻的揽着张云雷在怀里,虚捂着他的眼睛,在他的耳朵边轻轻的说


  “别看”


  然后下一秒,枪声响,王虎倒地,一了百了。


  察觉到怀中的人在轻微的颤抖,杨九郎直接上手把他打横抱了起来。


  “乖,抱着我”


  张云雷伸手揽住了杨九郎的脖子,把头埋在了他的肩窝,久久不愿抬头


  “带我走”

  

  一声带着鼻音的轻飘飘的传到九郎的耳中,看着端着师哥架子的他如今这幅模样,他真的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成一滩柔水。


  “好,我带你回家”


  稳稳的把张云雷放进车里,然后回头嘱咐九南


  “去给我把今天的事告知全城所有的说书先生”

  

  “一天之内,我要这全北京城都知道张云雷是我杨九郎的师哥,我倒要看看还有谁敢动他!”



  张云雷一直看着窗外,手紧紧的攥着大褂的一角,再没看过杨九郎一眼。


  一路无言


  杨九郎一直开得很慢,生怕颠着身边那人,其实对他来说,能真实的感知师哥的存在他就已经很知足了。


  一路小心翼翼的护着到了杨宅,熄了火打开车门看着缩在座子上紧抿着嘴一言不发的张云雷,杨九郎还是上前一步想直接把他打横抱起来。


  在他俯下身子的时候,张云雷抬手挡了一下他的胳膊,杨九郎就停了动作,静静地看着他说道


  “乖,自己走的话腿会疼的”


  感知到眼前人的默许后,杨九郎抱起了面上飘着红的张云雷快步往宅子里面走。


  太瘦了,感受着怀里似有若无的重量,杨九郎轻轻的叹了口气,得给他补补。


  而埋在杨九郎怀里的张云雷却似乎从杨九郎身上闻到了一丝不易捕捉到的淡淡的血腥气。


  宅子不大,但也有那么个几进几出。

  

  一路就这么抱着跨过一个又一个门槛,送至主卧,杨九郎微微弯腰打算把他放在床上。


  “脏”


  张云雷又推了推他。


  杨九郎摇了摇头,手中动作没停


  “不脏”


  知会了伙计去叫九成,安排好一切后,捞起了窗边放置在盆架上的毛巾沾湿了水,坐回了床边,一点一点的擦拭着张云雷手上的每一个泥点,就像擦拭一件珍宝


  张云雷想抽回手,却又不如眼前这个人的力气大,只得将头埋的更低。


  杨九郎失笑,果真,装鸵鸟,他最擅长。


  九成被火急火燎的一路拽来,刚要冲着杨九郎发几句牢骚,却在看见他的眼神的那一刻顿失言语。

  

  哪怕认识了许多年,他也从未见过杨九郎现在这个样子。


  再顺着视线看到床上的人后,高九成觉得,也许只有这个人才能配得上杨九郎这样的眼神吧,这是高九成对张云雷的的第一感觉。


  问诊、开方,这些流程对于高九成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了,当了杨九郎五年的家庭医生,连枪伤他都能救回来,何况只是这实在是算不得病的...呃,小病呢。


  “没啥事,喝点药调理调理就好了”


  “你再好好看看,你看他脸色这么差,他的腿应该也崴到了,又跌在泥水里,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伤,他还......”


  高九成越听越无语,他从来没见过杨九郎这么啰嗦过,平常杀伐决断的人怎么在这人面前就矫情的跟什么似的。


  看来还真应了那句话,别管你是铮铮大侠还是西楚霸王,碰到珍惜之人,就都得栽。


  拗不过他,高九成又仔仔细细的检查一遍,刚要在再重复一遍刚才的话,一抬眼却看见了杨九郎的袖口好像在往外殷血。


  “爷,你的胳膊!”


  杨九郎低头看了看已经殷出血的胳膊,怕是伤口又裂开了,怨不得他刚刚觉得有点疼呢,然后毫不在意的晃了晃胳膊


  “没事,先给他看”


  看着高九成转身拿出来了伤药,杨九郎皱了眉头脸上写满了抗拒。


  “用不着”

  

  眼看着两人就这么僵持着,窝在床上装鸵鸟的某位角儿说了话。


  “我来吧”


  张云雷不知何时抬起了头,眼神落在杨九郎胳膊上,伸出手打算接过药。


  刚刚一瞬间,他好像又看到了多年前那个被师傅罚了,吵着闹着不要上药的小九郎,撅着嘴含着泪,然后固执的说着自己不疼。


  但他不知道自己刚刚的语气有多温柔,而眼神里面若有似无的透着那么一丝心疼。

  

  杨九郎全身的血液似乎在沸腾、细胞在啸叫、灵魂在复苏,而在此之前,他能感受到的只有一滩平庸。

  

  “我...突然又想上药了”

  

  看着杨九郎那不值钱的样子,高九成更无语了,把药放在了张云雷的手里,转身退出了门。


  是谁说杨九郎说一不二,从不更改决定的,那刚刚的那是谁,他到底是不是杨九郎!之前的那个小霸王被他自己吃了嘛?

  

  张云雷的指尖轻柔的点在杨九郎的胳膊上,带着些小心翼翼,然后凑近,往伤口上吹了吹风,怕他疼。


  像小时候那样。


  其实杨九郎早就不怕疼了,最怕的就是成为习惯,当一切成为了习惯,那些密密麻麻蚀骨锥心的便也不会再痛了。


  但是五年的时间还不够长吗?为什么五年的沉寂在再一次看见师哥的那一刻,那些深藏在胸口的漫不经心毅然决然的重新复苏奔涌,他觉得他会被吞噬,因为他控制不住。


  看着眼前人原本光滑的手臂上布满着大大小小的疤痕,有的已经很浅了,有的却看起来像新增的,哪怕是嘴硬如张云雷,也不得不承认,他好像真的有点疼,心疼。


  五年了,他听着遍布京城的说书人走街串巷所说的一个又一个的边城大事,然后一笔一画的执着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故事,听着有那么一个无名之辈的毛头小子一路青云,参了军升了衔,再然后承了家业拥了兵成为了一方霸王。


  他知道他的师弟会是英雄,他知道,他一直知道。


  却又在看着眼前方便他上药微微倾身的杨九郎红了眼眶。


  “翔子”

  

  杨九郎有多久没听到这个名字了。


  世人皆知少帅杨九郎是爷,又有谁知道多年前那个在戏中起落的小师弟翔子,他最想听到的,还是这一声翔子啊。


  看着眼前微红着眼眶小心翼翼想要碰触他胳膊上伤疤的张云雷,杨九郎叹了口气,轻轻的把他拥到了怀中。


  “没事的,都过去了”


  感受到张云雷在自己的怀里幅度很小的摇了摇头。杨九郎偏过头蹭了蹭他的脸颊。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他们都需要时间,来消化这短短的几个时辰的


  失而复得


  招呼下人准备了洗澡水,打开了放置在房间角落的一个木柜子。


  里面整整齐齐的挂着各式样式的大褂,都是张云雷平常爱穿的颜色。


  张云雷的喜好他一直记得,这一身身的大褂跟着他走南闯北,走到哪就带到哪,看到好颜色的时候又不停的添置些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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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粘贴到这里来啦

  我写的那么多文里,最爱的就是这一篇,也是我的初心~

  巨爱这个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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